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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服务 福田区住建局喊你来交“房屋养老金”
发布时间:
2017-10-17 15:00:44
来源:
深圳晚报
分类:
政策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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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福田区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业务培训暨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在福田会堂举行。会议要求,今年11月底前,辖区各物业服务企业必须将已代收的日常维修金按规定存入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专户。来自辖区的160余家物业服务企业共260余人参加会议。
当天会议传达了深圳市住建局《关于加强日常收取专项维修资金交存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等相关文件精神。据悉,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根据《深圳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规定》有关规定,全市日常收取的专项维修资金由物业服务企业在收取物业服务费时向业主代收,定期存入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专户。
福田区住建局从8月开始已走访和约谈物业服务企业30余家,下发《日常收取的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交存催办书》50余份,目前仍有部分企业尚未交存日常维修金。按照《通知》规定,对未按照要求及时交存的企业,物业主管部门将在媒体曝光违规企业名单,在诚信档案内记录违规信息,并在两年内不予开具出省经营诚信证明、限制其参与物业管理招投标等;情节严重的,将联合公安部门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此外,福田区住建局督促各物业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强化消防设备维护,加强小区装饰装修工程管理,保持消防、逃生通道畅通。福田区物业管理执法检查“亮剑行动”正式启动,区住建局在第四季度将组织专家抽检物业小区50个以上,从消防系统、电梯维保、维修金缴交等多个方面综合评分,对评分在前五名和后五名的项目将在媒体予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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