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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盘宣传广告用了七宗“最” 被罚20万元

发布时间: 2016-12-26 11:59:00

来源: 中金在线

分类: 政策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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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盘最核心最?小心这类广告语

近日,金华市市场监管局公布了12个典型违法广告案例,包含了医疗、食品、房地产、保健食品等与消费者利益密切相关的广告,其中涉及通过微信、网站等互联网平台传播的广告案件就有10件。

今年以来,互联网广告发展迅猛。2016年,金华全市共立案查处各类违法广告案件272件,罚没款284.51万元,其中互联网广告案件201件,罚没款181.18万元,同比分别增长128.41%和175.73%,互联网广告案件数占总案件数的73.9%,罚没款占63.68%。

“最”字惹祸。今年,金华江南市中心的一个楼盘,在相关平台打出了“铺王驾到,7宗‘最’”的广告语。

广告语中有“成就中心第一临街铺,最核心,中心地段,身段,宾虹路商圈核心; 最动力,双轴动脉,万铺至尊,黄金交通网络,带来万千人潮;最,市中心唯一临街黄金铺,一线临街,直面客流;最人气……”等多个带有“最”字的广告用语。

这个广告违反了《广告法》第九条第(三)项,不得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的规定。就是这短短的几个“最”字,让这家房产公司“吃到”了20万元的罚单。

“广告中的绝对化用语是禁止使用的。”金华市场监管局办理此案的一名办案人员说,开出20万元罚单前,他们还找来当事人,举行了听证会。

责任编辑: qiuyu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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